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由市文旅局具体负责。目前,市文旅局已经全面启动起草工作,成立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并开展立法前期的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
自2017年我市启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先后印发《全域旅游启动行动主要任务》《晋城市全域旅游规划(2018-2022)》《晋城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城市“十四五”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规划,从顶层设计方面不断推动我市全域旅游发展。在全市“六大战略定位”“八方面重点工作”中,以打造“文旅康养样板城市”为目标的全域旅游发展模式也占有重要地位。此次我市将全域旅游纳入地方立法,体现出我市对于全域旅游工作的重视,对打造文旅康养样板城市的决心和信心。通过地方立法,上位法中较为笼统的、需要根据我市实际因地制宜的内容将予以补充和细化,我市全域旅游和文旅康养产业将有更加明确的法律制度保障,发展更能形成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合力。
据了解,国内已有十余市县出台全域旅游地方立法,在山西省内我市尚属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