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严格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根据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19日《关于调整外地来(返)晋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重点地区来晋返晋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即日起,解除对黑龙江(含哈尔滨、牡丹江)、内蒙、广东来晋返晋人员管控措施,正在隔离人员管控措施不变。
二、湖北省武汉市、吉林省吉林市、辽宁省沈阳市来晋返晋人员入晋后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14天期满且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并继续做好健康监测。
三、湖北省(武汉市以外)、吉林省(吉林市以外)来晋返晋人员须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检测,最晚不超过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转为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集中隔离)。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