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掌握我市市、县级文物资源公布情况、现存情况,本着逐步实现“保护单位科学准确,标志标牌界碑界桩清晰、完整,记录档案全面及时,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的基本目标,我市积极组织专业力量,对晋城市辖区内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一一进行填报《文物保护单位基础信息表》;对文物构成、保护范围划定等信息进行进一步排查、梳理、归档。截止目前,此项工作已圆满完成。建立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档案501个,建立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档案92个。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信息档案的建立,是依法加强对我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的重要手段,更是之后国、省保申报经费申请及下拨的重要依据,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将产生深远意义!